新闻中心

生态产品交易政策、动态和项目公示信息

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、交易和管理,促进林业碳汇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碳汇项目,是指通过森林经营、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,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,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计量、核证,并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。